(网上电子招标)湖底村农村公路拼宽改造工程(银坑路口至石门坑村口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底村农村公路拼宽改造工程(银坑路口至石门坑村口段)(项目名称)已由华安县交通运输局以华交程[2017]4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安县华丰镇湖底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华安县华丰镇湖底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市、区)。
2.2 项目的规模:本项目属省农村公路数据库内的乡道(Y923) 华湖线,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银坑路口,测设桩号为:K0+000,终点位于石门坑村自然村,测设桩号为K4+955.289;路线总长度为4.955公里。本项目按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20km/h,路基宽度6.5m,其中:①K0+000~K3+814.730段现有水泥路横断面为:0.5m(土路肩)+4.0 m水泥混凝土路面+0.5m(土路肩),改造后水泥路横断面为:0.5m(新培土路肩)+1.0m(拼宽路面)+4.0 m(现状水泥混凝土路面)+ 1.0m(拼宽路面)+0.4*0.3 C20(新建混凝土边沟);②K3+814.730~K4+955.289段现有水泥路横断面为:0.5m(土路肩)+4.0 m(现状机耕土路)+0.5m(土路肩)+1.3~2.0m(土质边沟),改造后水泥路横断面为:0.5m(新培土路肩)+6.0m(新铺混凝土路面)0.4*0.3 C20(新建混凝土边沟)。路面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后宽度6.0m(抗折强度4.0Mpa),路面结构层为:18cm厚水泥混凝土面层+15cm厚级配碎石调平层。全线共设置涵洞16.5m/5道,均为Ⅱ级钢筋混凝土圆管涵。本项目预算总造价为373.4545万元,其中:建安费332.817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建设费用28.3226万元,预备费10.8773万元。预算审核价为¥3270205.39元。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 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 / 个标段,本次共招标 / 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施工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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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程桩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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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度(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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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程内容或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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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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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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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施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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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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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底村农村公路拼宽改造工程(银坑路口至石门坑村口段),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等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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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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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条件(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3简要填写):不要求。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在本项目只能中/个标段。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企业,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5与招标人或发布本公告的交易系统开发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企业,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关联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6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如本次招标同时含有施工、监理标,则定标顺序依次为施工、监理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gcjyzx.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参考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5.2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2017年12月6日8时30分,通过CA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递交投标文件。线上递交投标文件费用 35 元/份。
5.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上传成功或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如遇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身份证原件和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建造师证、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授权委托人与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若为不同人时应同时到场验证、签到。
5.5 投标文件需包含1份商务文件及投标人所能满足招标条件要求的所有标段的报价文件。
5.6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业绩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姓名、个人业绩和相关证书编号,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等将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12月5日16:00时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65000 元);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华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华安公共资源.com )等媒体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华丰镇湖底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13625900062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电子章):陕西希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陈 联系方式:0596-2159007
监督单位: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安县交通局
监督电话:0596-7360032、0596-7012572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