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都拆迁安置点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桩基工程)


【信息时间: 2018/8/2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宏都拆迁安置点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桩基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宏都拆迁安置点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桩基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发改审【2016】16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华安县腾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招标人为华安县腾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华安县丰山镇内角村(规划红线图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规模:建设住宅桩基50000米,采用桩型PHC400-95-A、桩身直径400mm预应力高强混泥土管桩;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11425801元(含暂列金54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宏都拆迁安置点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桩基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预算审核书、编制说明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房屋建筑专业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1425801元(含暂列金54万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24日 08:30:002018年8月28日 18:0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漳州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K值取值区间:6.00%-10.00%(含6.00%,不含10.0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9月13日 16: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22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或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或年度投标保证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腾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华安经济开发区佳具群家具交易城A1幢,邮编:363800

电子邮箱:46575249@qq.com

电话:15159691753,传真:/

联系人: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419号4楼(区交通局对面),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qianyu2010zz@163.com

电话:0596-2039099,传真:0596-2039099

联系人:小林、小郑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0596-2945642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华安县华丰镇大同39 号、华安县农林路17

联系电话:0596-73622310596-736179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原华丰中学校园内)

联系电话:0596-7359768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E3506290601100034001001]宏都拆迁安置点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桩基工程).ZZZF
招标正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