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县道(X590)湖仙线西陂至湖林段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县道(X590)湖仙线西陂至湖林段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华发改审[2018]82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审批机关名称)华安县交通运输局文件以(批文名称及编号)以华交程 [2018]76号批准。项目建设单位为华安县湖林乡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华安县湖林乡人民政府。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主线7.433km、连接线1.942km。(1)主线起点(桩号K0+567)位于福建省华安西陂国有林场后侧,与现状乡道Y902平交,终点位于湖林村岭边(桩号K8+000),接县道(X590)湖林至岭埔段,路线里程7.433km。(2)连接线起点(桩号LK0+000)位于湖林乡东南方向,顺接现状村道,终点(桩号LK1+941.667)与主线平交(对应主线桩号K0+980),路线里程1.942km,为连接吉土、上田、石井村庄的通村公路。全线设置中桥170.08米/3座、小桥36米/1座、涵洞328.4米/29道,主线平面交叉11处、连接线平面交叉2处。该项目主线按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路基宽度7.5米,路面宽度6.5米,两侧土路肩硬化各0.5米,双向两车道,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行车速度30公里/小时;连接线按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5.5米,两侧土路肩硬化各0.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景观等工程。项目总投资估算18097万元,其中建安费13490万元。预算审核价为 115889550.87元(含暂列金5510000元)。本项目共设置施工监理合同段1个,为华安县县道(X590)湖仙线西陂至湖林段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本次对1合同段进行招标。
建设地点:漳州市华安县。
本项目计划施工工期共18个月;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自合同订立之日起至交工验收、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以及提交完整的相关资料归档止(建设工期延长监理费用☑不予调整,缺陷责任期为交工验收合格后两年)。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个,☑并按照《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试行)设置中心试验室,负责本施工合同段的施工监理,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景观等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华安县县道(X590)湖仙线西陂至湖林段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段服务内容表
监理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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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程桩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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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度(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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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辖施工合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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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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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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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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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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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线(桩号K0+567~K8+000)、
连接线(桩号LK0+000~LK1+94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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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线:7.433km;
连接线:1.942 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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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县县道(X590)湖仙线西陂至湖林段公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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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景观等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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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县县道(X590)湖仙线西陂至湖林段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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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还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企业资质,且投标人必须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2投标申请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2.3投标人的监理经验要求:
☑企业业绩:自2013年10月1日起,至少完成单个合同段里程不少于3公里,技术等级为三级及以上新建或改建公路工程(含路基、路面及中桥一座)工程施工监理经验,且已交(竣)工验收合格。
☑主要人员业绩: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2013年10月1日,至少完成单个合同段里程不少于3公里,技术等级为三级及以上新建或改建公路工程(含路基、路面及中桥一座)工程施工监理经验,且已交(竣)工验收合格。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投标人可参加本次招标的1个监理合同段投标,但是最多只能中标1个合同段。
2.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7与招标代理人或发布本公告的交易系统开发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8中标候选人不得与所辖施工单位的中标人为同一法人或隶属于同一法人,不得具有投资控股或参股、或互相隶属关系。
2.9当同一投标人同为施工、监理第一中标候选人时,按照施工、监理依次优先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
3.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gcjyzx.com),采用匿名方式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及参考资料(若不提供图纸,应提供满足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需要的参考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软件工具及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4.2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4.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1月8日 08:3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gcjyzx.com)在线递交投标文件。☑线上递交投标文件费用35元/份。
4.4逾期上传成功或者未上传到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信用分。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 01月07日16时00分00秒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叁万贰仟元整(¥3200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转账或电汇、银行保函、年度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
7.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湖林乡人民政府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208省道湖林乡
邮 编:3638000
联 系 人:小童
电 话:18850220396
传 真:/
电子邮箱:hulin278206@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2号桂溪名都六楼
邮 箱:FJAHDL006@126.com
联系人:小许
电 话:0596-2961882
传 真:0596-2961882
电子邮箱:FJAHDL006@126.com
监督单位: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安县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0596-7360032、0596-7012087
日期: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