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华安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2013-2015年)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2013-2015年)勘察设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华发改审【2014】7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安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工程项目部,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加地方自筹(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华安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2013-2015年)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华安县;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投资约为1000万元;
2.4 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加地方自筹;
2.5 招标内容:云山溪沿岸岭埔村、云山村、下林村、招山村、市后村等5个行政村,河道长度约10公里,按10年一遇的设计标准进行设计。
2.6招标范围:整个招标项目的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勘察及测量、标准文本、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全过程服务及竣工验收等其它服务。(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于上述范围)。
2.7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设计方根据委托方项目实施的需要20日历天内提供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报告,并按照审查意见修改补充,直至获得批复。施工图设计在项目立项、上级资金到位后,按委托方要求开始设计,并在开始后的30天内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水利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乙级(限水利)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工程勘察资质;
3.3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30日至2014年10月4日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玖仟元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4年10月 23 日16:00时之前汇达指定银行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工程名称”(全称或简称)及“投标保证金”。
6.4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漳州市华安支行
账 号:35001667907052504335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0月24日15时00分(提前半个小时开始签到及递交光盘),开标地点为: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安县财政局一楼)。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96-2032597。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8、招标代理费
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80%计取,根据闽价〔2003〕服423号文件精神,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本工程的工程交易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①、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②、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
③、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华安公共资源.com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 www.zzgcjyzx.com)。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工程项目部
地 址: 华安县大同路21号 邮 编: 363800
联系人: 方先生 电话: 0596-7362032
招标代理: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杨
联系电话(传真):0596-2961882
电子邮箱:FJAHDL006@126.com
地址:漳州市新浦东路2号桂溪名都六楼招标代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