芹新线(华安县芹岭至安溪县新岭)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芹新线(华安县芹岭至安溪县新岭)公路工程已由 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审【2017】36号文与华安县交通运输局以华交程【2017】1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 ,招标人为华安县华丰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的建设地点:华安县华丰镇芹岭村;
2.2项目的规模:本项目为路网规划中的县道(X597)芹龙线,其路线起点位于芹岭村X592(原X582)交叉处,测设桩号为:K0+000,沿原有旧路盘山绕至新岭村大垵,终点位于安溪县新岭村大垵,测设桩号为K4+331,路线总长为4.331公里,路基宽6.5米,路面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宽6米,全线设置涵洞13道,平面交叉1处,以及排水沟,安全设施等,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20KM/H。总投资:约2733.28万元,预算审核总价:23867856.00元(含暂列金额110万元)。
2.3招标范围及内容:含路基、路面、涵洞、构造物、交通安全设施、排水工程及防护工程与相关附属设施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4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10个月。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相关验收标准合格或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年检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必须是独家申请,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3.4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 7 月31日(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前提出)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8 月 17日15 时 30分开标地点: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华丰中学校园内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5.3本工程实行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需自行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5.4(1)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递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公证书、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或年度保证金复印件或银行信用保函(原件备查),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若法定代表人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开标时,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开标现场参加核验;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未到开标现场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不予以接收。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由投标人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方式一、单项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8月16日 北京时间 16 时 0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叁拾万元整(¥ 30万元整)。
4指定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 名: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户名称:建行漳州市华安支行
帐 号:35001667907052504335
方式二、年度保证金的,投标人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件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方式三:采用投标信用银行保函
投标人须提交一份金额30万元的投标信用银行保函,该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若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为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具备开具投标信用银行保函资格时,可由该分支机构的上级且具有开具投标信用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v.cn) 漳州城乡住房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gov.cn)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华安公共资源.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华安县华丰镇人民政府 ;
地址: 华安县大同西路1号镇政府;
联系人: 林先生 ; 电话:15006045711 ;
招标代理: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九龙城7幢0901室;
报名联系人: 小周; 电话:0596-2061979、0596-2967466(传真);
监督部门: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596-7012682
华安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0596-7012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