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江滨路福里段市政道路建设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江滨路福里段市政道路建设工程监理已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华发改模拟[2017]4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华安县华丰镇(规划红线内);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概算总投资3947.0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76.58 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招标人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的投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配套专业及交底移交相关手续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4.监理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且保修期满、监理资料及施工资料归档完成止。(工期延长,监理费用不予调整。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费已包含在中标监理费中)。
2.5.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
2.6.设计单位: 中交远洲交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7.监理服务费: 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以固定费率的方式进行报价,招标人的监理服务费费率为1.34%。监理费用按实结算,以本工程财政结算审核后的工程结算总价乘以中标的监理费率计取。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 乙 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国家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
3.4. 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已按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实行了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资料);
3.5.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6.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1)投标人为非漳州市本地监理企业的,应按漳建工〔2014〕75号文规定在开标前办理并取得有效的《驻漳建筑业中介机构备案登记证明书》(2)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已按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实行了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6日至2017年12月10日必须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选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7年12月 18 日16:00时前汇达招标人指定帐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至本工程项目以下账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
户 名: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户名称:建行漳州市华安支行
帐 号:35001667907052504335
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工程项目名称;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人应于2017年12月19日8:3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7.2 提交地点: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7.3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收投标文件;
7.4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一)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二)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三)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的。
7.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华安公共资源.com )等媒介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596-7365626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九龙官邸B栋1402室 邮编:363000
电话:0596—7098888 传真:0596-7098888
联系人:小王、小何
交易中心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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