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新圩中心小学综合楼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华安县新圩中心小学综合楼建设工程 已由 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华发改审【2015】7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华安县新圩中心小学 ,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政府配套,招标人为 华安县新圩中心小学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华安县新圩中心小学校区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988.4平方米,新建综合楼1幢,总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五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项目总投资估算641万元 。本工程预算审核造价为¥5391807.31元(含预留金40万元),发包价为¥4909181.41元(含预留金40万元)。【即本项目招标K=10%】。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答疑纪要、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发包价等文件;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18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评定标准》GB50300-2013的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代建单位: 无 ;
2.6.2.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三级(含)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并持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的施工企业,并且符合闽建筑【2015】5号文件的规定,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福建省省外施工企业应符合闽建建【2013】5号文件规定办理入闽备案;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或以上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规定),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按照漳政办【2015】141号文规定开标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带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应符合闽建筑[2014]2号文规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安全员必须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A证和C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1 月 26 日至2015年11月 30 日必须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报名。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审核文件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4.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ZZTF格式)(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 投标保证金汇达的时间:2015年12月7日 下 午 16:00 之前(以款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
6.1.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工程名称);
6.1.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玖万捌仟元整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户 名: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户名称:建行漳州市华安支行
帐 号:35001667907052504335
6.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人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闽建筑【2014】33号文件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的年度保证金”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 12月 8 日08时3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2月 8 日08时3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地点为: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5楼(原华丰中学校园内)。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华安县新圩中心小学 ;
地 址:华安县新圩镇 邮 编:363700
联系人:蒋先生 电 话:1805967996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悦华城市广场2幢1310室 邮编: 363000 ;
电话: 0596-2931058 传真:0596-2931058;联系人:小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