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湖林乡西石线(Y906)吉土至上田段道路硬化工程(K0+000-K4+197.106)(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湖林乡西石线(Y906)吉土至上田段道路硬化工程(K0+000-K4+197.106)(二次)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和华安县交通运输局以华发改审【2015】163号和华交程【2015】7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华安县湖林乡上田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华安县湖林乡西石线(Y906)吉土至上田段道路硬化工程(K0+000-K4+197.106)(二次),本项目位于上田村,路线测设起点桩号为K0+000,与现有水泥村道交叉,测设终点桩号为K4+197。路线总长度4.197公里。按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20km/h,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Ⅱ级;设计洪水频率:路基及桥涵均为1/25;该项目路基宽度5.5m,路面宽度4.5m,其中行车道宽2×4.5米,土路肩2×0.5米,路面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抗折强度≥4.0Mpa),路面结构层:18cm水泥混凝土面层+15cm 5%水泥稳定碎石。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预算总造价为416.5372万元,其中建安费367.9252万元,预算审核价为2753220.85元(含暂列金25万元)。
2.2 技术标准: 本工程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和《福建省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DB35/T-2007)等规定。
2.3招标范围:华安县湖林乡西石线(Y906)吉土至上田段道路硬化工程(K0+000-K4+197.106)(二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答疑纪要等。
2.4工程建设地点: 华安县湖林乡上田村
2.5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达到《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及国家现行公路工程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规定),并持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3.3投标人应符合以上条件且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审核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以款项到达时间为准,现金不予受理),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壹仟元整(¥51000元)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提交)
户 名: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户名称:建行漳州市华安支行
帐 号:35001667907052504335
6.2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6 月 15 日北京时间 08 时3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7.2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等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 6 月 15 日北京时间 08 时30分,提交地点为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华丰中学校园内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7.3开标时,拟派的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项目负责人未亲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安县湖林乡上田村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陈先生、曾先生
电 话:13860829428、1595961737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小庄
电 话:0596-2039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