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真武山山地公园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华安县真武山山地公园工程 已由 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审[2016]90号及华发改审[2016]9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由业主筹集解决 ,招标人为 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华安县城区东北真武山 ;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57000平方米,概算总投资434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811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建设内容涉及公园内园区道路铺装、园林小品、人行天桥、园林绿化、给排水、电气照明、设施、标识服务中心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预算审核及编制说明、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795087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8个月;
2.6.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二级及以上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同时持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若为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有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有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3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总投资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园项目 。
3.6. 其他资格要求: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已按闽建办筑[2016]8号及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实行了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资料);
3.7.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漳行政〔2013〕17号。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8 月 23 日至2016年 8 月 27 日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的网址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图纸请至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售后不退;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御泰大厦22D。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资格证明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13%-14.99%)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 9 月 13 日 16 时 00分前(指款项到达以下指定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写明投标人及投标项目全称;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750000元)。
6.4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户 名: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户名称:建行漳州市华安支行
帐 号:35001667907052504335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方式三:福建省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可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9 月 14 日8时30分前网
上上传,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必须到场签到并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按未递交标书处理。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供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华安公共资源.com )上发布。
9.费用
中标人应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缴交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本工程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计取,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华安县建设局五楼
联系人:老吴 电话:0596-736562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御泰大厦22D
电话:0596-2933815 传真:0596-2933815
联系人:小欧
交易中心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原华丰中学校园内
招标人: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6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