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华安九龙工业园芹寨坂排洪渠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6/11/2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华安九龙工业园芹寨坂排洪渠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XZ(漳)16076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九龙工业园芹寨坂排洪渠工程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审[2016]8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为华安县华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华安经济开发区九龙工业园内;
2.2 工程规模: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11559080元(其中含暂列金54万元)
2.3 招标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仟壹佰伍拾伍万玖仟零捌拾元整(小写:¥11559080元,含54万元暂列金)
2.4 招标范围:华安九龙工业园芹寨坂排洪渠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澄清、修改和补充通知为准。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240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证);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二级(或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有效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为本单位员工。
注:①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若为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及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规定,并已办理完延续注册;
②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要求,开标时,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需到场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未到场签到参加开标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5 拟派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等应具有相应有效的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3.6 投标人非处于被接管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无因重大质量事故问题或不良行为被有关主管部门记入信用档案且通报禁止投标期限内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9 其他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4.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玖万元整(小写:190000元);
4.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6121916:00时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
4.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4.3.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至以下帐户,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工程项目名称,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
开户行:建行漳州市华安支行;  
户 名: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3500 1667 9070 5250 4335
4.3.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文》、《漳建易[2012]12号文》及《闽建筑[2014]33号文》的规定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或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说明:
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
②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名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 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取值区间:10%≤K≤11.99%);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112520161129登陆到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企业业务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登录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6.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审核书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企业业务系统的网上支付标书费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12208:30时,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同时将存有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于开标现场提交,逾期将不予接受。
7.2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CA数字证书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提交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ZZTF格式存入光盘或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网址:www.zzgcjyzx.com)、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www.华安公共资源.com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华安县华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华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楼;
联系人:小张;
联系电话:0596-7286778;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胜利东路九龙官邸C幢503室;
    邮 箱:fjkx2931393@163.com
    联系人:小沈     联系电话:0596-2931393
   
交易中心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5楼(原华丰中学校园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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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50629201611244111146122](网上电子招标)华安九龙工业园芹寨坂排洪渠工程.ZZ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