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丰田镇凤安村2021年县级土地开发项目(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工程名称:南靖县丰田镇凤安村2021年县级土地开发项目(二次)
招标人:南靖县丰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伟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建设地点:南靖县丰田镇凤安村
招标范围和内容:南靖县丰田镇凤安村2021年县级土地开发项目实施范围:主要建设新增耕地41.36亩;包含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开标时间:2022年06月16日上午08时30分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K值取8%(含)~12%(含)】
最高控制价:¥663130元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福建喆淼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价:¥603979元
项目负责人:苏文伟 等级:二级 建造师注册编号:闽2352019201905524
工期要求:5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福建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评标委员会:庄燕玲、徐丽凡、徐淑钦
废标情况说明: 无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监督部门:南靖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596-7855933
公示期:2022年06月17日至2022年06月27日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标人:南靖县丰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伟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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