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靖城镇院前村移民点大山生产道路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修改及补充说明
致各投标单位: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截止2016年4月6日11时,关于本工程招标文件相关问题的修改及补充说明,现整理如下:
1、删除招标文件中P11中“4.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未按规定到场登记验证的。”
注:1、本修改及补充说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修改及补充说明为准;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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