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土楼(南靖)景区旅游主干道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补遗书(第2号)


【信息时间: 2022/12/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福建土楼(南靖)景区旅游主干道提升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补遗书(第2

致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专用合同条款 第4.5.1  “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按投标书附表所报名单委派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如投标承诺人员确实无法到位,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同意后,可用同等资历的人员替换,但尽管取得这样的同意,发包人仍可对承包人按招标文件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果发包人和监理人认为承包人委派的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在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上不称职,且通知承包人撤换时,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14天内撤回该人员,同时委派一名同等资历并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同意的新的人员担任,但发包人仍可对承包人按招标文件之相关规定进行违约处理。未事先取得监理人和发包人的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已到位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合同期内严禁在另一项目兼职,同时必须保证每月至少有22天在工地现场。发包人将对其实行考勤,并根据考勤结果按规定采取相应措施。”修改为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按投标书附表所报名单委派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如投标承诺人员确实无法到位,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同意后,可用同等资历的人员替换,但尽管取得这样的同意,发包人仍可对承包人按招标文件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果发包人和监理人认为承包人委派的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在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上不称职,且通知承包人撤换时,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14天内撤回该人员,同时委派一名同等资历并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同意的新的人员担任,但发包人仍可对承包人按招标文件之相关规定进行违约处理。未事先取得监理人和发包人的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已到位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合同期内严禁在另一项目兼职,同时必须保证每月至少有25天在工地现场。发包人将对其实行考勤,并根据考勤结果按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2、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专用合同条款 第4.5.6“关于项目总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在合同约定的开始工作时间后超过7天不到位,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其已交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施工现场实行按到岗签到和发包人查岗制度,每天上下午至少各到岗一次;每个月到岗不少于22天。”修改为“关于项目总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在合同约定的开始工作时间后超过7天不到位,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其已交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施工现场实行按到岗签到和发包人查岗制度,每天上下午至少各到岗一次;每个月到岗不少于25天

3、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专用合同条款 第4.6.5“②承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指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施工项目总工以及专职质量、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下同)每个月到岗不少于22天,若离开施工现场连续超过3天的,应事先征得监理人和发包人同意,发包人有权制定考勤管理办法。承包人更换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总工或勘察负责人(除因病长期住院治疗及发包人认可的原因外),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5万元/人次,若因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总工或勘察负责人因病长期住院治疗及发包人认可的情况下更换的,承包人可不缴纳违约金;承包人更换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万 元/人次。项目总负责人每个月到岗不足22天,或者未经监理人许可擅自离开施工现场连续超过3天的,每超过一天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人天;施工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总工每个月到岗不足22天,或者未经监理人许可擅自离开施工现场连续超过3天的,每超过一天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人天;专职质量、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每个月到岗不足22天,或者未经监理人许可擅自离开施工现场连续超过3天的,每超过一天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人天。”修改为“承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指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施工项目总工以及专职质量、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下同)每个月到岗不少于25天,若离开施工现场连续超过3天的,应事先征得监理人和发包人同意,发包人有权制定考勤管理办法。承包人更换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总工或勘察负责人(除因病长期住院治疗及发包人认可的原因外),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5万 元/人次,若因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总工或勘察负责人因病长期住院治疗及发包人认可的情况下更换的,承包人可不缴纳违约金;承包人更换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万 元/人次。项目总负责人每个月到岗不足25天,或者未经监理人许可擅自离开施工现场连续超过3天的,每超过一天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人天;施工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总工每个月到岗不足25天,或者未经监理人许可擅自离开施工现场连续超过3天的,每超过一天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人天;专职质量、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每个月到岗不足25天,或者未经监理人许可擅自离开施工现场连续超过3天的,每超过一天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人天。”。

 

备注:①本补遗书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②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内容有冲突或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公布的内容为准。

③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④投标人应重新下载本次补遗书后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 福建省南靖土楼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