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规划设计(二次招标)
答疑
招标编号:zzdy[漳]招设2017第001-1号
致各投标单位:
一、修改澄清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第2点中关于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更改为: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评标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标专家从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第8.2点资格商务文件分项评分标准更改为:
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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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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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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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格
商
务
文
件
(满
分
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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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本项 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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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国家认可的质量管理体系(勘察/设计/勘察设计)并在有效期内。(本项满分 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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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本项 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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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10 年内(近 10 年指2007年8月15日至2017年8月16日,以岸线蓝线规划,防洪排涝规划等业绩证明或批复文件或审查意见时间为准)承担类似工程项目。 类似工程业绩每 1 项目2分,满分 8 分。
注:“类似项目业绩”( 指岸线蓝线规划,防洪排涝规划)须同时提供合同书和县级及以上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或批复文件或审查意见,否则业绩无效;一个合同标的认定为一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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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班子组成(本项 8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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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员符合最低配备要求得基本分6分;
2、项目负责人的勘察设计经验分:具有类似工程项目负责人经验,每 1 项目加1分(上传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有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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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本项 3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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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水工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的得1分;
② 水文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的得1分;
③ 测量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的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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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项目业绩”( 指岸线蓝线规划,防洪排涝规划)须同时提供合同书和县级及以上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或批复文件或审查意见,否则业绩无效;一个合同标的认定为一个项目。
二、答疑
1、问:关于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的业绩,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二者能否共用?
答:可以。
2、问:关于投标文件的备注中“所以扫描件均须加盖单位电子章”的要求有误,从诚信库导入的相关材料无法加盖电子印章。
答: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投标单位企业相关资料包括证明、证件、证书以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录入的信息为准(包括相关原件扫描件),不允许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上传。从诚信库导入的相关材料无须加盖电子印章。
注: ①、招标文件与本答疑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南靖县水利局
日 期:201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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