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道X571奎船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补充通知
一、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原招标标文件第2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5项第19.1条第3点投标保证金形式: 投标人可以使用以下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中的“HRC[YX-2016]第063号(招标编号)”更改为“华睿诚[2016] NJ-007(招标编号)”。
2、原招标标文件第3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第6.1.9条中“2、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职称: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公路工程”更改为“2、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职称: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公路工程或路桥工程”。
二、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与本补充通知不符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三、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南靖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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