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丰田镇五川村2013年土地整理项目施工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单位:
一、本项目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修改为:
1、建造师1人,职称:中级及以上职称,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专业:水利水电工程,等级:二级及以上;
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员至少1人;专业:水利水电工程;
4、质检员至少1人;
5、材料员至少1人;
6、安全员至少1人,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7、注册造价师(或造价员) 1人(造价员须为水利水电专业)。
二、“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法人代表和安全员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和C证;”修改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应持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A 证,安全员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说明:
①、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均做同样修改,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南靖县丰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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