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旅游(扶贫)道路提升改造项目(南靖县城南环路、西环路)项目施工监理A标段答疑纪要
致:各投标人
一、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事宜如下:
1、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信息数据未能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工程业绩”指标,提交能恰当说明工程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是否可作为认定业绩的证明材料。
答:可作为认定业绩的证明材料。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总监答辩,总监答辩评分项在评分时带有评委的主观性,让投标人有操作评委的空间,现福州取消了总监答辩,各个地区也逐步取消,为了体现投标的公正、公平,建议代理引导业主取消总监答辩。建议取消总监答辩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及不低于乙级电力工程监理资质且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严重违反了招投标法及2018版监理招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议修改为可以允许联合体投标
答: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4、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持监理注册证书原件)持身份证原件于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核验签到(总监理工程师与授权委托代理人可为同一人,若为不同人,应同时到场验证、登记。),否则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本项目要求总监到场签订不合理,建议修改授权签订即可。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5、(1)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担任过一个同类、同等及以上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得5分,否则得0分。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的,得2分。否则,否决其投标。(3)拟派项目总监无在建项目的,得8分。(福建省内投标人的总监无在监情况需提供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网上查询结果,福建省外投标人的总监无在监情况需提供企业所在地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单位出具的总监无在任何省市在监项目证明)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招标文件中建设规模的澄清:
本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项目路线总长约9.5公里,道路红线宽46米,维持旧道路设计等级城市主干路。项目起于和贵路与东环路交叉口,途经向西与锦绣路、荆江路相交转向西环路,向南与建设西路、兰陵路、教育路等道路相交转向南环路,与荆南路、中山南路和南大路相交,终点至东大路与东环路交叉口。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行车道加铺沥青罩面或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翻新建或新建;交通工程(不含红绿灯、治安监控、电子警察等交安设施);管道工程(部分路段雨、污管线);照明工程(维护)和绿化工程(修复)等市政配套设施。
招标人:南靖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正宏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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