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船场镇船场溪(西坑、梧宅)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1.招标文件中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1条款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第(17)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在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平台有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整改公示期或是扣分执行中均属于不良行为信息记录)。”修改为“未在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平台受行政处理、质安事故不良行为信息记录中被明确限制招投标的情形(截止时间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2.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0月12日 08:30。”修改为“2021年10月25日08:30 ”。
3.采用现金或支票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 年10月11日北京时间17时00分之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修改为“2021 年10月22日北京时间17时00分之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
4.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的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4日18 时00分”修改为“2021年10月09日17 时30分”。
5.招标文件中涉及“招标人及中标人应按规定向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工程交易服务费”删除。
备注:
1.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重新下载。
2.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修改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答疑及修改补充通知为准。
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本单位概不负责,敬请谅解。
招标人:南靖县船场镇人民政府
代理单位: 福建品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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