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场镇乡道Y770下奎线(红卫桥至赤坑村大片田村)道路拼宽工程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20/4/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船场镇乡道Y770下奎线(红卫桥至赤坑村大片田村)道路拼宽工程答疑纪要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一、截止到投标人提出问题的规定时间(即北京时间20204301100分),本项目未收到投标人提出的任何疑问。

二、本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以下条款

1、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各类交易活动有序进行,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网站(http://www.fjnj.gov.cn)发布的《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开标阶段工作至开标结束后事宜,并自觉遵守各项规定,本项目不采用在线开标,原则上,各投标人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开标活动。投标人进入中心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检测正常(﹤37.3°C),并按要求佩戴口罩。投标人现场需出示本人的当天八闽健康码(且必须为绿码)、携带一份填写完整并盖单位公章的书面《介绍信》(附件1)(开标截止前都不用发送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的邮箱)。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谢绝进入中心参加交易活动,并登记上报。任何人在场内不得随意到处走动、不聚集、不攀谈。开标解密时,按招标工作人员的指引进行解密,不聚集,排队间隔一米以上。等候评标结果或可暂时离开,有事招标代理人会第一时间打电话通知,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到场即可,离开时请带走随手垃圾,放置中心指定位置。

2、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闽建筑[2019]22号文件相关规定,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

3、中标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优先解决政府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2017〕62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6〕88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18〕8号〕和《关于印发漳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漳人社〔2019〕29号)(如标准、规范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中标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到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工资专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确保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4、因疫情影响,导致2020年2月或3月份投标单位社保无法缴纳或无法导出的,投标单位可附上相关政策文件(截图)说明。

5、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开评标费用按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执行。

6、在第二信封开标会议现场过程中,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等相关事宜,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规定时间(一般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到开标现场,未能按时间到场的,视为默认中标候选结果。在评标过程中,有关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的,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项目负责人按规定时间(一般在半个小时内须到达评标地点)、地点向评标委员会作出书面澄清。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规定作出书面澄清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

7、未尽事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及建设部与省、市人民政府等有关规定执行。

 

注:招标文件与本答疑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

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南靖县船场镇赤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惠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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