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靖城中学综合大楼项目工程总承包答疑纪要(二)
一、招标文件第1章招标公告中的第3.4条款更改为“南靖县靖城中学综合大楼项目拟采用钢管混凝土束结构体系建设装配式建筑,投标人应与具有钢管束结构体系构配件生产能力的生产基地签订供货协议或者提供该生产基地针对本项目的供货承诺书。注:证明资料如下①生产基地营业执照扫描件;②供货协议或者供货承诺书扫描件。”
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更改为:2019年9月23日北京时间8时30分。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
三、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更改为:2019年9月20日17时00分止。
四、本项目开标时间更改为:2019年9月23日08时30分00秒。
备注:
1、招标文件涉及到以上更改的内容,均做相应修改。
2、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条款的均相应修改。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答疑后的招标文件。
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本单位概不负责。
招 标 人:南靖县靖城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