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2019年龙山镇双明等8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答疑纪要
致各投标单位:
一、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
1、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履约担保提交时间变更为:“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 日历天内且在签订合同前提交履约担保金。”
2、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质量要求变更为:“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履约担保的形式变更为:“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注:(1)现金及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3]29号的规定,工程担保及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5]29号文的规定。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中标人账户所在地银行出具,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采用工程担保保函形式递交的,出具担保保函的工程担保公司应当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且保险公司应通过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履约担保若为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承包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承包单位承担一切后果;(2)中标单位无论是以何种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均应事先经过招标人的同意,并按招标人同意的形式缴交履约保证金。”
4、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建设资金来源变更为:“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
5、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出资比例变更为:“出资比例:100%”。
备注:
1.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重新下载。
2.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修改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答疑及修改补充通知为准。
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本单位概不负责,敬请谅解。
招标人: 南靖县龙山镇人民政府
代理单位: 福建品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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