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南靖县金山中心小学迁建项目-教学楼
补充通知及延期开标通知
致:各投标单位
因网上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要求不一致,现将招标文件有关条款做出如下修正:
1、原招标文件中第12页4.1/4.2中第1项“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修改为:“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原招标文件中第12页4.1/4.2中第5项“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修改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原定为2016年12月28日17时00分,现延期至:2017年1月12日下午17时00分。
4、开标时间原定为:2016年12月29日上午8时30分,现延期至:2017年1月13日下午14时30分。
5、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重新下载。
注:
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补充通知为准,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陆发布本工程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的,敬请谅解!
招标人:南靖县金山中心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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