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荆江北城市生态景观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答疑纪要
致各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1、招标文件中工程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20010平方米”修改为总占地面积200100平方米。
2、招标文件第9页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修改为二级注册建筑师;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一级注册结构师修改为二级注册结构师。
二、招标文件答疑
1、问:以园林绿化景观为主的类似设计项目,一般按规范要求项目负责人是园林高级工程师。
答: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为园林专业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为本单位员工。[注:园林专业含风景园林专业、规划、景观设计专业、环艺专业]
2、问:一般的电子投标设计项目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出场。
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前,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办理招标文件证明、身份证、投标保证金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场验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
备注:
1、招标文件中有涉及到以上内容的均予以修改,招标文件中与本答疑纪要不符之处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2、各投标人应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南靖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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