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南靖紫云寺大道和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答疑纪要
致各投标单位:
1、问:招标文件第21页: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项目截标时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网址:xy.fjjs.gov.cn)“房屋建筑类(上季度)”栏目中发布的数据为准。此处与招标文件不符?
答: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项目截标时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网址:xy.fjjs.gov.cn)“市政工程类(上季度)”栏目中发布的数据为准。以招标公告内容为准。
2.拟派出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社保证明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连续缴费六个月(2017年2月-2017年7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更改为 以职称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连续缴费六个月及以上(即2017年1月-6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
备注:
1.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重新下载。
2.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修改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答疑及修改补充通知为准。
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本单位概不负责,敬请谅解。
招标人: 南靖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 8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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