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福花园”项目工程答疑纪要
问1.招标文件P82第3节第十一条规定:“本工程甲供材料为钢筋、水泥(含商品混凝土中的水泥),投标报价时不得调整价格。”而招标文件P89(三)参考品牌之“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中又列有水泥的参考品牌为华润、春驰(新丰),请问该选何种品牌(何种品牌是甲供品牌)?同时既然规定钢筋、水泥在投标报价时不得调整价格,而在招标文件附件“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材、商品混凝土、门窗、水泥、预制桩等主要材料、设备表”中又对钢筋、水泥进行下降百分比控制,是否矛盾?以何为准?
答:投标人在投标时甲供材料品牌不用选择。本工程甲供材料为钢筋、水泥(含商品混凝土中的水泥),投标报价时不得调整价格。
请问招标人提供的参考品牌中哪些是价格最低品牌?请明确。另; “投标人在选择招标文件中载明的参考品牌要提供参考样品”是否合理?做何解,是开标前提供还是中标后提供?
答:招标文件P87第四节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第5、投标人在选择招标文件中载明的参考品牌要提供参考样品且不能使用参考品牌中价格最低的品牌。修改为5、中标人在选择招标文件中载明的参考品牌要提供参考样品。
问3. 如项目经理具备一项房屋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在 100000 平方米及以上)是否公司与项目经理可使用同一份业绩,证明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在 100000 平方米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的投标资格。
答:可以。
招标人:漳州市通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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