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工程(一期)勘察、设计(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靖县农业农村局的编号为E3506270601800448001的南靖县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工程(一期)勘察、设计已由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靖发改审〔2022〕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靖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省、市补助资金加地方配套资金等,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柔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南靖县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工程(一期)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南靖县船场镇、南坑镇、书洋镇、和溪镇、土楼管委会;
2.3.工程建设规模:(1)河堤两侧道路修复、防护与绿化工程:包括新建道路边沟建设3400m、防护栏建设2720m、道路修复2598m、边侧绿化6670㎡。(2)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理、处置工程:包括购置垃圾收集桶240个,新建垃圾分类管理房28座、陈年垃圾转运清理500t。(3)厕所革命:新建农村公厕25个。(4)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包括排水工程3500m、引水工程2000m。(5)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包括黑臭水池整治2700㎡,黑臭水沟治理2150m。(6)村容村貌改造提升工程:包括村庄地面修复与提升26800㎡,新建生态步道21364.3m、绿化工程206.5亩、配套设施工程10个、照明及智能化系统9项、水域环境综合治理4435m、村内生活环境综合整治提升78800㎡;
2.4.投资总额:人民币6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5700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各阶段地形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配合做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技术条款、工程量清单、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参加工程各阶段(根据需要)、工程完工(竣工)验收等配合工作等)等工作(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勘察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上述范围),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相关审查配合工作等。。
2.5.2.内容:南靖县所辖4个镇的8个村、土楼管委会的2个村,以及山梅线沿线的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的工程勘察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放样测量、勘探、取样、钻探、试验(原位、土木、水化、岩土)测试、监测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后续服务等;工程设计内容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等工程设计;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以上设计内容等)专业工程。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年/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1)和(2)资质: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a或b资质的设计单位:
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b、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土工试验室要求: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按照《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实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 号) 文件执行))资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建筑师【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建筑设计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1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地址或详细地址)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4月27日 17: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漳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或(3)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或(4)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须根据闽发改法规〔2020〕61号文件及《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工程招投标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为防止人员聚集,投标人不能到现场。不要求投标人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提交纸质保函原件,由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将纸质保函原件扫描加盖印章后一并在线上传,纸质保函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公示前提交给招标代理单位并网上公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叁仟元整(¥230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22年4月28日 08:3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本项目采取线上开标形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不能到现场。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单位操作说明详见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相关通知);
7.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资格条件要求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和身份证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570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暂按128.73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优化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交易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靖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南靖县山城镇,邮编:363600;
电话:18950893650,传真:/;
联系人:阮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柔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靖县山城镇西环路麒麟山庄98-53号,邮编:363600;
电话:0596-7891281 13850405996,传真:/;
联系人:小唐。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靖支行;
帐户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409022119700081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