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办公大楼外墙修缮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靖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办公大楼外墙修缮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靖发改审【2017】3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靖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为南靖县公安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南靖县山城镇长兴路1号;
2.2.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主要对整座办公大楼的正立面进行修缮。项目总投资为 271.09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南靖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办公大楼外墙修缮项目具体以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及编制说明所含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招标控制价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4.本招标项目的预算审核价为¥:2419280元(含暂列金110000元);K值=15%,发包价:人民币贰佰零柒万陆仟捌佰壹拾肆元玖角陆分(含暂列金壹拾壹万元整) [¥2076814.96 (含暂列金110000元整)]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日历天;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设计单位: / ;
2.6.2.咨询单位: 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7.标段划分: 无 ;
2.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或合格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及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不低于叁级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的补充意见》漳政综〔2016〕142号,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为漳州市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拟派驻本工程的建造师(项目经理)若为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及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规定,并已办理完延续注册);
3.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其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应在有效期内);
3.5.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8.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37号文规定,装修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分开招标的,设计中标单位不得参加施工投标;②据闽建建[2014]42号、闽建办建[2017]10号文件及闽建办建[2017]39号文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工程投标。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9日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图纸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
4.4.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CA数字证书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提交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ZZTF格式存入光盘或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7月14日下午17时00分前(指款项到帐截止时
间);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45000元整 )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至下面指定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工程项目名称。
6.1.4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以下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任选其一):
(1)开户 行:工商银行南靖支行
帐户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1409022119700081886
(2)开户 行: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户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9080910010010000047528
投标人须将法人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相关银行汇款单据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备注: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②投标人应自行考虑银行之间汇款所需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按上述要求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以银行开出加盖业务公章的到账凭证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提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投标单位需准备一份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及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待开标结束后向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交易科递交;如提交“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凭证明书”、“ 福建省房建程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者则无需提供。南靖县投资交易中心联系电话:7853991。
6.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2.1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6.3方式三:福建省年度保证金
6.3.1投标人可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保证金。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将漳州市项目交易中心出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福建省房建程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附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截至时间
7.2开标地点: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席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标时须持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不用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的复印件或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福建省年度保证金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
7.4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件规定,开标时,要求本工程拟派的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未亲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7.5开标时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电子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7.6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4)根据《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网上招标投标企业法人电子印章(法人CA)的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投标人需加盖企业法人电子印章,但不能用于加密生成文件,否则开标时无法解密,导致投标失败,由此造成的后果企业自行承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http://www.njxzzx.org/)、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等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靖县公安局
地址:南靖县山城镇长兴路1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709373163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九龙大道1047号2号楼3楼,
电话:0596-2911501 联系人:林小姐
交易中心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监管部门:南靖县发展与改革局、南靖县城乡规划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