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富勤科技集团(厦门)有限公司 | 改造后节能率为68.5%,节能效益政府分享比例为20%,总投资额为59060200元人民币。 | 已建路灯改造、公共夜景工程更新改造(由甲方核定),在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县15条拟建路段路灯及农村入村主道拟建路灯,按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分阶段安装调试。合同期限为10年,合同期满后我司将提供无偿质保二年;新建项目投入使用至合同期满不足十年的,其合同期顺延至十年。 | 技术、质量要求按设计图纸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项目质量需同时达到国家规定合格标准及行业规定合格标准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