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省干线公路横十一宫前至山只段建设工程(K0+000-K8+807.123)
流标告示
各投标单位:
本工程招标文件第28页第3.2.8条款中对安全生产费的计算要求为:
安全生产费:按投标价[第100章(不含安全生产费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至第700章清单合计]的1.5%计算。标准化建设费用:按投标价[第100章至第700章清单合计]的1%计算。
因该项目有设暂列金,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该表述存在前后矛盾,即投标报价与第100章至700章的合计数值不一致,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对安全生产费的计取进行评审,经评标委员会研究决定终止本次评标工作。
为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本工程招标失败,招标人将依法对本工程重新组织招标,具体二次招标公告时间另行通知 。
评标委员会名单:陈秋菊、吴白雪、高向东、张霞、张汉中
监督部门及电话:东山县交通局13850545360,东山县发改局13850515666
招标人:东山县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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