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文昌学村工程
施工招标异议质疑处理结果公示
一、
依据福建省东山县教育局作出的质疑意见书:工程于2015年09月28日下午15:30开标、评标结束后,按评标专家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情况为:“中标单位:福建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福建省明丰建设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福建亿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在公示期间内,招标人接收到对评标结果的异议质疑:
经核查:
1.福建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营业执照的法人代表为“林建艺”,发证时间为“2015年5月13日”。根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工商公示信息,法人代表为“林亚云”,核准日期为“2015年8月31日”,两份材料信息内容不一致;
2.福建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派出的技术负责人曾惜龙职称证书中的批准文号《漳职改办(2012)83号》中,未查到福建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派出的技术负责人曾惜龙中级职称信息。
根据核查结果,福建省东山县教育局认为福建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上两项行为违反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评审标准第6.1.3条“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商务文件初步评审标准第8.1.10条“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规定,应按废标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五条规定的“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综上,福建省东山县教育局决定:取消福建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确定福建省明丰建设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二、
1.异议质疑处理结果:
中标单位:福建省明丰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李木溪
注册编号:闽 235081136511
中标价:¥122213964.12元(其中含暂列金额1200万元整)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670日历天
2、第二中标候选人:福建亿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三、公示期:2015年11月02日至2015年11月04日。
四、监督部门电话: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5885007
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环保局5883995
招标人:福建省东山县教育局
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13960062228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吴 电话:13860817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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