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东山县环岛路(百亿新城片区)花海绿地绿化工程招标答疑(1)


【信息时间: 2017/5/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东山县环岛路(百亿新城片区)花海绿地绿化工程
招标答疑(1
 
1.问:关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17]27号)要求: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要求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等资质作为承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的条件。请问本工程是否取消对投标人资质的要求?
答:为响应《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潜在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包含园林绿化的也可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但《通知》中并未明确取消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资质,仅取消了相应资质审批,所以具备二级及以上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资质的潜在投标人仍然可以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
2.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第3.1条、《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投标单位资格要求修改如下:
由原文“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的漳政综〔2016142号文件规定,要求投标人为漳州市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
修改为“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或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的漳政综〔2016142号文件规定,要求投标人为漳州市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
3.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即统一发包价)正式发布:人民币6681755.37元(其中含预留金370000.00元),招标文件中涉及发包价的条款作出相应修改并将预算审核造价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
4.对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作出调整。
5. 本工程预算审核中,地被类植物按袋苗计入,棕榈类按假植苗计入,详见预算审核编制说明。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人:东山县园林管理处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8650611666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李             电话:13459606616
监管部门: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596-5888446
东山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电话:0596-5883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