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文昌学村工程
施工招标答疑(2)
1.本项目随工程量清单一起上传的编制说明中部分内容有误,现将编制说明重新上传,并将word版压缩后附于答疑文件中。
2.本项目主要材料设备品牌表名称修改为“《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投标人须选用品牌中的一种填入投标文件格式中《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的“投标人选择的材料品牌(厂家)”栏,参考品牌表说明修改如下:
“说明: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选用参考品牌中的一种,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要求的关于本工程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如上表,参考品牌仅作为预算编制和投标人报价的参考。承包人所用的主材(设备)须事先得到发包人批准后方可使用,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供样品或拒绝使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材料设备;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变更或实际需要调整项目主要材料使用标准和品牌。”
3.本项目“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主体结构等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报价不得低于招标人公布的预算审核相应金额的85%”条款,所列出的限价(招标文件第34页)均为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投标人报价时应以列出的限价金额为准。
4.本项目单项投标保证金到账截至时间修改为2015年09月14日16:00,开标时间改为2015年09月15日15:00。
5.本次修改后所有word版相关资料均随同答疑文件压缩上传,请自行下载。
特此通告!
招标人:福建省东山县教育局
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5888390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吴 电话:13860817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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