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区两园”基础设施(PPP)项目监理
补充通知01号
一、本项目监理投标报价为:监理费率标段A为1.2%,标段B和标段C为1.3%。
二、招标文件P36页监理企业信誉、实力条件修改为:1.近三年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获得省级优质工程或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或近三年获得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省级(含省级)以上监理协会授予先进工程监理企业的,每项得0.30分,最多得1.2分。2.近五年连续获得省级工商管理局“守合同重信用”,得0.20分。近五年连续获得市级工商管理局“守合同重信用”,得0.10分。最多得0.20分。3.企业注册资金达到2000万以上(含)得0.10分,企业资金达到2000万以下1000以上(含)得0.05分。(企业注册资金以企业监理资质证书中为准)。4.近五年因监理业务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每次扣1分,最多扣1.5分。
三、其余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符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四、答疑后的招标文件已上传,各投标单位应重新下载制作。
招标人: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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