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答疑纪要
1、本工程开标时间修改为:2015年5月18日北京时间8时30分
2、投标人资格要求修改为:“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执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法定代表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项目技术负责人修改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及以上;专业:房屋建筑工程。”
4、施工员修改为:“施工员4人,(土建专业2人;安装专业1人;市政专业1人);”
5、招标文件第25页9.1修改为:“通过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评审均合格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依次按投标人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高低、拟派出项目经理的建造师级别高低进行排序,级别或等级高的排在前面。若上述条件均相同时,则由招标人按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6、履约担保金形式修改为:以现金或电汇或转账结合保函的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总额的一半采用现金或电汇或转账的方式提交,另一半采用保函的方式提交)。
7、招标文件中相同的条款做相应的修改。
招 标 人:福建省东山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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