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乌山天池旅游专线(县道524线)丝竹洋至白水寨段公路建设工程项目补遗书001号
各投标企业:
答疑
根据本工程的招标文件规定,于2015年9月2日上午11:00时截止时间因投标人未对本工程的招标文件提出任何疑问,故本工程不做答疑。
补充通知
1、招标文件第19页7.3.1履约担保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函):于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无息退还),凭交工验收合格证明报请终止履约担保。”更改为“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于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无息退还),凭交工验收合格证明报请终止履约担保。”
2、投标文件所有资料应为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法人单位电子公章,(除诚信库中获取的资料除外)。
招标人:漳州乌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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