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汇泉小区(二期)地下室工程
施工招标答疑(1)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共提供单项投标保证金和市年度保证金两种投标保证金形式。现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要求,增加第三种投标保证金形式:
“6.3、方式三:福建省年度投标保证金
6.3.1投标人可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再另行缴纳其他投标保证金。”
二.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承发包与建筑业企业新资质管理规定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筑[2015]5号)的要求,增加以下废标条款:
“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本次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特此通告!
招标人:东山县职工住宅合作社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18659635666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吴 电话:13860817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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