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滨海新区路段(西铜公路至砂矿路)建设工程
答疑纪要
截止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2013年10月14日12:00时,未收到任何投标单位的提问。
一、 删除招标文件P18页:2、“开标时应携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以评标委员会需要时核对。”
二、 删除招标文件P87页(三)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注)1、中的“并应提供其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 删除招标公告2.2.1项目概况:“路面横断面布置形式为2×5.5米的非机动车道+2×2米的绿化带+2×11.5米的机动车道+4米中央绿化带。”更改为: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变更后的施工图为准。
注:①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答疑及补充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开标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答疑及补充通知的书面材料。
③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东山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3年10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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