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国省干线公路横十一宫前至山只段建设工程(K0+000-K8+807.123)(二次招标)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16/1/1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国省干线公路横十一宫前至山只段建设工程(K0+000-K8+807.123)(二次招标)
答疑纪要
本工程由于开标时间有变,原2015111日在网上发布的公告作废,以2015112日发布的标题为“国省干线公路横十一宫前至山只段建设工程(K0+000-K8+807.123)(二次招标)(更正)”的招标公告为准,招标文件也已做出相应更改。
1、问题:国省干线公路横十一宫前至山只段建设工程(二次招标)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即1、投标人用于各合同银行信贷证明(银行信贷证明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若投标人基本账户在不具备相应资格的银行分支机构开立,则可由该分支机构的上级具备相应资格的银行开具,同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人民币 4500 万元。2、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所述的投标人用于各合同银行信贷证明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事项,有可能存在某些投标人弄虚作假或根本无开具银行信贷证明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则如果出现此类情况,是否应直接取消相关投标人的评标资格及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答:投标人在递交标书的同时,还需提供银行信贷证明原件(银行信贷证明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若投标人基本账户在不具备相应资格的银行分支机构开立,则可由该分支机构的上级具备相应资格的银行开具,同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银行信贷证明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存在弄虚作假将取消相关投标人的评标资格及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问题:项目名称以哪个为准?1)、国省干线公路横十一宫前至山只段建设工程(K0+000-K8+807.123)(二次招标)(2)、国省干线公路横十一宫前至山只段建设工程(K0+000-K8+807.123)请给予明确。
答:国省干线公路横十一宫前至山只段建设工程(K0+000-K8+807.123
 
3、招标文件第13页3.4.1项《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及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其中《资格审查申请书》在招标文件中并未出现格式或说明提交内容请给予明示。
答: 答疑后的招标文件已重新添加“资格审查申请书”格式,请投标人按要求填写。
4、招标文件第18页新增条款最后一条:<投标人应按2个标段分别上传两份投标,最后投标函报价应为2个标段的汇总报价>请问这个分别上传两份投标是指清单分别上传么?另一个传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中的—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其他)里面么?
答:是。按新点投标制作工具格式里分别上传投标人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5、招标文件第22页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需  <路桥相关专业毕业>  请问 桥梁与隧道属于路桥相关专业么?
答:路桥相关专业指哪些专业招标文件22页备注第5点有说明。
 
6、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两种格式,分别为“固化清单(招标格式)”和“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格式(招标格式)”,请问应该以哪种格式为准?
答:以“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格式(招标格式)”为准。
 
7、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工程量清单电子版本分别导入应该如何操作?
答:操作过程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8、工程量清单第100105-1项,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施工标准化建设费用按不低于投标价中100章至700章合计的1%计列入第100章,本项涉及到循环计算,请问招标人是否予以调整?3、工程量清单第100105-1项,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施工标准化建设费用按不低于投标价中100章至700章合计的1%计列入第100章,本项涉及到循环计算,请问招标人是否予以调整?
答:不调整,以招标文件为准。
 
8、招标文件第22页第4条《投标人拟派出的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所提交的社保证明的真实性应由公证机关进行文书公证且附公证书,否则按废标处理。(各投标人应作保全互联网电子证据的公证,在公证处公证人员见证下进社保局网站查出要公证的人员的页面,每一步操作流程均进行截图公证;公证事项为:保全互联网电子证据,扫描上传加盖单位公章》,可否直接理解为只需公证社保的真实性即可?不用在做保全互联网电子证据的公证了?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需做保全互联网电子证据的公证
 
9、请问: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公司人员,可否认为是单位自有人员。如果是子公司人员,社保公证可否由社保缴交地的公证机关出具?
答: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公司人员,可认为是单位自有人员,如果是子公司人员,社保公证可由社保缴交地的公证机关出具。
 
10、按现有公路工程投标的相关规定,对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没有强制规定。请问:是否需要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是否可以待中标后提供承诺到位书?
答:招标文件并无要求提供无在建承诺书,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在投标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11、如有参与本项目的第一次招标,第一次招标的银行信贷证明是否可用.请问:因本次项目项目名称变为"国省干线公路横十一宫前至山只段建设工程(K0+000-K8+807.123)(二次招标)"请问是否需要重新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第一次招标的银行信贷证明是否可用.
答:可以用。
 
12、招标文件第12页第3.2.4及第28页第3.2.8安全生产费的规定为:按不低于投标价(不含安全生产费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1.5%计列入第100章。施工标准化建设费用:按不低于投标价中100章至700章合计的1%及列入第100章。请问:安全生产费的计算基数是否为投标价中100章至700 (不含安全生产费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 合计金额计取?或请明示,安全生产费计取基数投标价的具体内容,是否含投标价中的暂列金?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安全生产费计取基数含暂列金。施工标准化建设费用基数不含暂列金。
 
13、招标文件第38页第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规定无效报价是指:3、投标人的评标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投标人的评标价可能低于成本价,经评标委员会质询,投标人无法提出合理解释的,则视为无效报价。请问:投标人的报价金额低于多少视为低于成本价,即请明确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金额。
答:由评标委员会确定,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将要求投标人进行成本分析。
 
14、招标文件第38页第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2) 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2项(即以上所判定的无效报价)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报价之外.....”请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2项在招标文件中未找到5.2.2条款对应的内容,请明确“投标人须知”第5.2.2项内容。
答:详看招标文件第32页。
 
15、招标文件P20页,注:1、本表中的所有人员应附有身份证、毕业证、聘用合同书、职称证书及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上电子件均以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诚信库中为准);其中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指的是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还是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答:招标文件已注明需提供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16、注:3、附(上传)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证明应是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网上下载带二维码的社保证明的电子件或扫描件。社保必须真实有效;社保证明时间是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因临近春节放假,社保需在节前开具,社保证明是否可以是20157月至201512月?
答:社保证明可以是20157月至201512月。
17、 由于之前有投过国省干线公路横十一宫前至山只段建设工程(K0+000-K8+807.123)(第一次招标)的单位,之前所开的信贷证明、公证的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公证的社保,是否可以在第二招标中使用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请明示,谢谢!
答:可以。
备注:
1
、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如有不符,以本答疑为准,不符之处相应更改。

2、各投标人应重新下载相应的答疑后招标资料,如有疑问请尽快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否则后果自负。
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工程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4、本工程补遗书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东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
 
 
招标人:东山县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6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