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公安局西埔派出所业务用房补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工期要求:300日历天更改为330日历天。
注:
(1)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均做同样修改,请投标人自行登录“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下载答疑正文。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3)招标文件以最后一次发布的答疑正文为准。
招标人:东山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紫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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