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康美初级中学综合教学楼项目 招标答疑(1) 1.本项目就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的提交作如下澄清: 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下同)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07月31日 16:00:00)前将投标保函原件送达给招标人(即东山县康美初级中学),任何非招标人原因导致的保函原件未在截止时间前送达的,视同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 2.本项目签到和开标地点为东山县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特此通告! 招标人:东山县康美初级中学 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13850511311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吴 电话:13860817462 监管部门: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东山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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