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第二水厂建设项目(二期)絮凝沉淀池和清水池工程招标答疑及补充通知(一)
补充通知:
一、本次招标工程预留金为30万元,招标文件第80页投标函中不同之处,以此为准。
说明:
①、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2014年12月02日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的书面材料。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东山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4-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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