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马銮湾金銮湾片区照明改造工程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修改及通知(第3号)
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原定于“2020年02月19日09:00时”,现调整为“2020年03月19日09:00时”,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原定于“2020年02月18日16:00时前”,现调整为“2020年03月18日16:00前”,招标文件所涉及的相关内容均做此修改。
2、投标保证金可以为以下:①现金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②或银行保函形式;③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须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等凭证的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按照规定,由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核验)将保函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上传,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4、友情提醒: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各投标人代表需严格遵守《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时期进场开评标工作指引》(详见附件)中开标前和开标时的流程要求,并配合现场交易中心人员和招标代理人员的工作。
注:①、招标文件与本修改及通知不一致的,以本修改及通知为准。投标人请重新下载本修改及通知后的招标文件。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负责。
招标人:东山恒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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