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陈城镇大路口自然村防护堤一期工程
招标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东山县陈城镇大路口自然村防护堤一期工程,即招标编号为闽咨价[2013]东招字05号的招标文件及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中部分条款要求说明如下,与招标文件一并执行,不一致处以此通知为准。
一、本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中第3.1.条款 “本招标项目……登记备案;”更改为“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二、本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中第3.2.条款 “投标人拟派……登记备案”更改为“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无在建工程;” 。
三、本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中第4.1.条款 “……请于2013年08月06日至2013年08月10日,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更改为“……请于2013年08月07日至2013年08月11日,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
四、本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中第6.1.条款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3年08月19日16时00分前……”更改为“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3年08月27日16时00分前……”
五、本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中第7.1.条款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08月20日10时0分,……”更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08月28日10时0分,……”
六、本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中第8.条款 “开标时间:2013年08月20日10时0分。”更改为“开标时间:2013年08月28日10时0分。”
七、本补充通知发布后,请投标人自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更改后的招标文件。
八、以上内容与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不一致处均同时更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若与本补充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其余条款不变。
招标人:东山县陈城镇山口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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