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陈城镇赤石、西湖自然村搬迁项目一期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针对闽咨东山招[2014]02号“东山县陈城镇赤石、西湖自然村搬迁项目一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下称《招标文件》)内容就监理单位提出的疑问进行答复,现发补充通知如下:
1、问:招标文件第21页中关于其他监理人员配备加分条件中监理人员中近五年所监理的房建项目获得鲁班奖最多加2分,此条件苛刻建议重新修改。
答:“监理人员中近五年所监理的房建项目获得鲁班奖最多加2分”修改为:“监理人员中近五年所监理的房建项目获得省级优质工程、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或被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省级(含省级)以上监理协会授予优秀称号的的每人加1分,最多加2分”;其他不变。
2、问:招标文件第22页监理企业信誉中的B点的加分条件苛刻,明显有排除潜在投标人的嫌疑,建议重新修改。
答:修改如下:
业绩和资信分项评分标准
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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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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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分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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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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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和资信 (满分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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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体系
(满分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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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三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
否则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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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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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业绩
(满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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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投标人监理过一个同等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得基本分8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同等项目加1分,加分不超过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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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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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企业信誉
(满分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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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近一年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不良信用档案的,每次扣1分,最高可扣2分。未如实填写的经查证后做废标处理。
B、企业独立监理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近五年获得鲁班奖的,得3分;企业近五年获得过“十一五期间福建省建筑行业先进集体”荣誉 得3分;企业近五年连续两次或以上获得“福建省先进工程监理企业”的加2分。
(在资格后审时须提供工程获奖证书原件,否则该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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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公布名单的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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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补疑书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处,以本补疑书为准,本补疑书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东山县陈城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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