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城南路市政工程项目南段(二期)—绿化景观工程
施工答疑纪要
报建编号: 3506261802090244
招标项目编号:E3506260601100010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答疑部分
1、关于城南路市政工程项目南段(二期)—绿化景观工程没有提供预算审核电子版及其计价软件版成果文件,无法准确计算该工程中的单价措施费及其投标报价。根据:闽建〔2017〕6号,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若干规则第八条的规定:招标人应当将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的XML格式文件及其计价软件版成果文件、招标图纸和相关材料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下载。而贵公司发的XML格式文件是招标清单文件,且定额名称未显示,请问贵公司为何未上传预算审核电子版及其软件版预算?请招标人将“预算审核电子版及其招标控制价计价软件版成果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供投标人下载。请上传预算审核电子版excel及其软件版预算。
答:本工程招标控制价计价软件版成果文件已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下载。
2、招标文件3.1.9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中第3点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园林绿化工程信用平台,建设部乃至各个省尚未建立完善,福建省园林绿化工程公共查询信用平台预计在2018年7月份以后才会建立。招标文件此项业绩查询要求属于建筑、市政总承包工程的公共查询平台。多家大型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在福建地区获得过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园林工程奖金、银奖及福建省住建厅风景园林协会所设园林绿化工程“闽江杯”金、银奖,由于不是建筑或市政总承包工程,按本次招标文件设定的工程业绩查询平台都无法查询。
答:“类似工程业绩”的设置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 39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根据2017年11月14日发文的“闽建筑[2017]48号”文件中要求各招投标单位应该严格遵照执行新发布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而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中明确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需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上查询的到其竣工验收信息。请投标人详见通用本,都有具体说明!
二、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项号4第3.1.8条款《编列内容》第1条款中“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更改为:“投标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满足第①条规定时: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投标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满足第②条规定时: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如需)等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专业以有权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标注的为准,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2、删除招标文件《资格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第3.3.5条款、3.3.6条款、3.3.7条款、3.3.12条款;
5、招标文件《资格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第3.3.10条款更改为:“3.3.10、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和投标人名称不一致”;
6、删除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详细评审办法和标准》中第6.1.1条款、6.1.2条款、6.1.4条款。
7、招标文件中《商务文件详细评审办法和标准》第6.1.3条、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低于规定费率或安全文明施工费低于规定最低金额(按闽建办筑【2018】13号文件规定执行),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公布如下:
①、城南路(AK0+000~AK2+258.026)_园林建筑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2.97%
②、城南路(AK0+000~AK2+258.026)_市政单位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1.81%
③、城南路(AK0+000~AK2+258.026)_园林绿化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1.81%
④、城南路(AK0+000~AK2+258.026)_景观安装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2.97%
⑤、苏峰一路(BK0+000~BK0+500.972)_园林绿化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1.81%
⑥、苏峰一路(BK0+000~BK0+500.972)_景观安装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1.81%
三、《(网上电子招标)城南路市政工程项目南段(二期)—绿化景观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所有金额均为人民币。
注: ①、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②、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的为准。请投标单位重新下载答疑后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东山恒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7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