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海洋生物科技园一期10#地块土方回填工程施工招标答疑及补充通知01号
一、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说明
根据建设主管部门的通知,本招标文件增加以下规定:
1、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需要再缴交投标保证金。
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受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签到,且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二、答疑
1、问:第7页合格投标人最低资格条件:6.2 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要求高级工程;跟第25页、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2、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要求工程师,不一致,要以那个为准?
答: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为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
三、其余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符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文件已修改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应自行下载。
招标人: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村镇创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