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陈城镇赤石、西湖自然村搬迁项目一期工程
施工监理二次招标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针对闽咨东山招[2014]02号“东山县陈城镇赤石、西湖自然村搬迁项目一期工程施工监理二次招标文件”(下称《招标文件》)内容就监理单位提出的疑问进行答复,现发补充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第22页中备注的第3点:“同类、同等及以上工程监理项目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规定的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一级)。”更改为“同类、同等及以上工程监理项目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规定的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其他不变!
本补疑书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处,以本补疑书为准,本补疑书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东山县陈城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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