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国省干线公路横十一宫前至山只段建设工程(K0+000-K8+807.123)施工监理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15/11/2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国省干线公路横十一宫前至山只段建设工程(K0+000-K8+807.123)施工监理
答疑纪要
1. P36 试验室主任“1.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路桥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投标人自己没有检测资质的,检测证书在投标人下属或控股公司登记的视为投标人处登记。)”若无检测资质,试验室主任监理证在投标单位注册登记的,是否视为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2. P37 企业业绩“自201011以来完成一个类似公路工程或类似业绩并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的加1分,加分最高加3分。”要求优质工程是否要求过高,以往投标并无此要求,建议修改为“自201011以来完成一个类似公路工程或类似业绩的加1分,加分最高加3分。”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3.P13 投标保证金“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国省干线公路横十一宫前至山只段建设工程(K0+000-K8+807.123)施工监理的投标保证金;”备注字数过多,可否简写。
答:统一简写为“横十一宫前至山只段监理投标保证金”
 
4. 按照交通部发布《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6年第5号令)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的金额和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一般不得超过五万元人民币。”,监理投标保证金金额一般不得超过五万元人民币,是否修改!
答:监理投标保证金金额修改为五万元人民币。
备注:
1、招标文件与本答疑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
2、各投标人下载答疑后的招标资料后,如有疑问请尽快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否则后果自负。
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工程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4、本工程答疑纪要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东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网站发布。
 
 
招标人:东山县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5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