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省干线联十五线东山生态环岛公路埔头至径口段(K63+550—K66+209.639)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省干线联十五线东山生态环岛公路埔头至径口段(K63+550—K66+209.639)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13] 20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业主筹集解决 ,招标人为东山县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代理单位为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省干线联十五线东山生态环岛公路埔头至径口段(K63+550—K66+209.639)施工。
2.2 项目的建设地点:东山县杏陈镇;
2.3 项目总投资:约9000万元(其中建安费约8180万元)。
2.4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东山海洋生物科技园区,长2.66公里(桩号K63+550—
K66+209.639),起点(桩号K63+550)位于埔头村附近,沿向阳盐场,终于礁头村附近,沿海大通道与疏港公路交叉口现有水泥路处(桩号K66+209.639),路基宽40米,一级公路。施工内容为路基、路面(水泥砼)、涵洞、公路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等。
2.5招标范围和内容:国省干线联十五线东山生态环岛公路埔头至径口段(K63+550—K66+209.639)施工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造价资料及设计施工图。
2.6工期要求:总工期365个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和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已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文件“厅公路字【2011】114号”规定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名录内。
3.2投标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自2012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项已交工(或竣工)验收合格的一级及以上长度不小于2.5公里的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
3.4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必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养老保险缴交证明资料。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应符合以上条件且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投标。
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08 月 19 日至2015年 08 月 23 日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http://www.zzgcjyzx.com。
5.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09 月 22日 08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东山县西埔镇白石街泽园路342#,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
6.3本工程实行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需自行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7.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09 月 21 日16:00前;
7.1.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79.8万元;
7.1.3提交方式:从投标人的法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出,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达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东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帐户名称: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9080 8100 1001 0000 0460 80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7.4根据漳行政[2012]19号文及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需要再缴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gov.cn)“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招标代理费支付方式。
9.1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和代理合同的约定执行,由中标人支付。
9.2中标人应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向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山县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 东山县西埔镇白石街泽园路342# ;
联系人: 林先生 ; 电话: 0596-5835226 ;
招标代理: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芗城区胜利东路19号御泰公寓8楼D室;
报名联系人: 小王; 电话:0596—29284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