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东山县市民文化广场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8/11/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网上电子招标)东山县市民文化广场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山县市民文化广场工程已由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东发改投资【2012】12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东山县政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政府资金,招标人为东山县政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东山县西埔镇庙山公园北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铺设面积25000㎡,浮雕、绿化、广场灯、旱喷等配套工程,预算审核价为¥13668464元(含暂列金¥50万元,暂列金不计税,不计费);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景观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东山县市民文化广场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造价资料中所列指的范围以及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所含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根据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39号]中:按规定无需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工程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3668464元(含暂列金50万元,暂列金不优惠、不取费、不计税)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及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单项合同造价1000万元及以上、面积25000㎡及以上的广场景观工程。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园林绿化工程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景观工程施工或绿化施工等相关范围)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条件具备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注:园林绿化专业是指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专业】。(3)财务要求:企业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年度审计报告,年份要求为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新成立企业以成立之日起为准)。(4)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5)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工程投标。(6)投标截止时间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除外)、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或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复印件(若为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凭证的,则须提供原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以及一份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12  5 8 00/秒至 2018 12 9  17 30  / 秒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k的取值区间8%-12%(含8%不含12%))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1226北京时间16:00时前(指款项到达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拾伍万元整(¥25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或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山县政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东山县,邮编:363500

电子邮箱:   /  

电话:13023955655,传真:   /    

联系人: 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7幢2梯2407-2408  ,邮编: 363005  

电子邮箱:    qzcxzz@163.com      

电话: 0596-2981555,2879392 ,传真:   0596-2876013   

联系人:  小邱 、小林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    http://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 0596-2032597、0596-287112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东山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漳州市东山县西埔镇白石341号,东山县西埔镇白石街府后路

联系电话:0596-5883512、0596-588844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东山县西埔镇白石街泽园路342#)

联系电话:0596-5888600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E3506260601100068001001](网上电子招标)东山县市民文化广场工程.ZZZF
招标正文.doc